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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则

    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2020〕202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  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对鉴定事项的审查  1.严格审查拟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性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鉴定:  (1)通过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可以推定的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制度的通知

     法〔2021〕150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  试点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制度的通知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特邀调解制度,有效发挥司法确认程序对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保障作用,根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工作情况,现就完善试点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

  •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药卫生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药卫生档案,是指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从事医疗、防疫、科研、教学、生物制品、生产、药品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医药卫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及其他各项工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颁布单位: 卫生部文号: 卫医发〔2002〕193号颁布日期:2002-08-02执行日期:2002-09-01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在

  •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颁布单位: 卫生局文号: 卫医政发〔2010〕24号颁布日期:2010-02-22执行日期:2010-04-01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第三章实施电子病历基本条件第四章电子病历的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

  • 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颁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14-03-18执行日期:2014-03-18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地方规章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站)、急救站、医疗美容门诊部、产院、接生站、体检站、护理院(站)等医疗机构。第三条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不设床位的和设置床位不足100张的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设置床位在

  •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单位: 卫生部文号: 卫生部令第42号颁布日期:2005-04-30执行日期:2005-07-01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第三条

  • 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号: 国卫医发〔2018〕29号颁布日期:2018-08-07执行日期:2018-08-07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并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挥医务人员健康中国建设主力军作用、推动医疗服务高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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